2022济南槐荫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齐鲁门户,医养之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力量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槐荫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济南市槐荫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2年7月4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监督对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7月4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51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济南市槐荫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通过济南市槐荫区政府网首页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网址:http://www.huaiyin.gov.cn)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2022年济南市槐荫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4日11:00-7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4日11:00-7月7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槐荫区人民政府网页。
(网址:http://www.huaiyin.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2年济南市槐荫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三)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平台反馈初审结果。
(四)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12日9:00至笔试开考后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济南市槐荫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2022年应聘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7月6日9:00-11:30或13:30-16:30,到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槐荫区北小辛庄西街24号5楼502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槐荫区政府网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试讲环节(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党校招聘岗位),各环节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和面试均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南市槐荫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类型为综合类,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7月16日上午,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并准备好相关材料等。
3、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1:3,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槐荫区政府网首页中公布。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将通过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按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2022年济南市槐荫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2年应聘济南市槐荫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于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程序开始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示。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中共济南市槐荫区委党校招聘计划面试环节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部分,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的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等方面的素质,试讲时间不超过30分钟。
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有试讲环节的按照笔试占40%、面试30%、试讲占3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对济南市槐荫区委党校所招聘的岗位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试讲成绩相同的,则由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最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以交流、招考、考学等方式离开用人单位。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在本次公开招聘的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本简章由济南市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7955175(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